阳春市汉文化促进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781MJM307466D
登记管理机关: | 阳春市民政局 | 业务主管单位: | 阳春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艺 | 成立登记日期: | 2019-06-06 |
注册资金: | 3.00 (单位:元/万元) | 登记状态: | 正常 |
社会组织类型: | 社会团体 | 证书有效期: | 2019-04-22 至 2023-04-21 |
住所: |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高冲岭地段B区东城金汇园A2A幢106号商铺 | ||
业务范围: | 1、开展旨在于弘扬汉文化的演出、展览、学术会议等活动。 2、宣传和普及汉文化,提高阳春市公民的文化素质。3、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信息,为文化市场服务。 4、对发展汉文化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以及个人优秀文艺作品予以表彰和奖励。 5、汉文化的咨询与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