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二十四节气之一,春季的第5个节气。斗指乙;太阳黄经为15°;于公历4月04-06日交节。清明是反映自然界物候变化的节气,这个时节阳光明媚、草木萌动、气清景明、万物皆显,自然界呈现生机勃勃的景象。时至清明,在我国南方地区已气候清爽温暖、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在北方地区也开始断雪,渐渐进入阳光明媚的春天。
清明,廿四节气之一,春季的第五个节气。斗指乙,太阳黄经为15°,于公历4月04-06日交节。“廿十四节气”最初是以北斗七星斗柄顶端的指向来确定,斗柄从“寅位”开始,然后顺时针旋转,当斗柄指向“乙位”时,为清明节气。西汉至清初采用“圭表测影”(平均时间法)划分节气,将冬至与下一个冬至之间分割为24段(每段15日),以冬至日为“二十四节气”的起点;清明节气从冬至日算起,即在冬至后第105天。现行的“二十四节气”来自于三百多年前订立的“黄经度数法”(1645年起沿用至今),依据太阳在回归黄道上的位置来确定,当太阳黄经达15°时,为清明交节点。清明是气清景明、万物皆显的意思,这个时节气候暖和、草木萌动,处处给人以清新明朗、欣欣向荣的感觉。